各位报销人:
根据税务系统对我校关于规范使用发票的协查通报,计划财务处于2022年底将虚开发票等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提醒,已联系当事人对涉及的业务进行撤销,并做好整改工作。
近期,我处接到税务系统协查函,协查内容为部分文化公司违法虚开发票,虽然虚开发票不代表发票本身是假票据,而是针对业务是否真实发生,经办人认为的发票真实并不代表业务真实,此类报销情况计划财务处在审核过程中已由材料审核岗位人员予以退回,但经办人在补充个人认为有效说明材料后继续提交报销手续,这做法并未改变业务本身存在的问题。
为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出现,根据2022年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现再次强调报销材料要求合法合规,版面费发票开具方应为出版方的主管、主办、协办、经营支持和出版单位或隶属于同一上级单位的兄弟单位,否则认为该业务不真实,则不予报销,望各位报销人周知。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