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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各位单位、各部门:

包头市财政局于8月30日下发加快重点资金支付进度的通知,根据包头市财政局、自治区教育厅数据通报,我校仍有2022年、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甚至执行进度为0,2023年校内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过缓。为提升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年度预算执行效率,请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按计划完成各项支出的报销工作,各项资金将根据财政要求及学校制度分别于11月、12月收回清零。

请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登录智能报销系统及时查询项目类型及项目执行情况,按以下要求完成报销工作。

1、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此类项目为2022年下达资金,包括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项目、高等教育资金项目、思政美劳项目、医疗服务保障项目,截止2023年8月30日,仍有17个项目执行进度为0,此类项目本年末财政将统一收回资金,超期未及时报销的支出将无法报销,如因此导致的资金损失或项目无法结题,需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请务必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2、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

此类项目为2023年下达资金,包括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项目、高等教育资金项目、思政美劳项目、医疗服务保障项目、校园足球项目、教育特殊补助项目,截止2023年8月30日,仍有73个项目执行进度为0。此类项目本年末财政将统一收回资金,视情况在次年进行返还,如无特殊情况需本年执行完毕。请此类项目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3、2023年校内专项项目

校内专项项目将于12月10日无条件收回资金,因未及时执行并报销的项目一律不会在次年安排资金,由此导致的资金损失及项目无法结题等后果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本年度安排的清欠项目如未执行次年将不予再次安排。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进度为0的项目清单,将随此通知一并发送至各预算管理平台负责人OA,较大金额发送至项目负责人,请各平台、各单位务必通知到位并跟踪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预算执行。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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