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列、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通知各位领导、教职工老师,请各位领导、教师按要求时限及时办理汇算工作。
一、2023年汇算办理时间:
2023年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请本单位职工提前做好下载、登录、查询收入专项信息、核实银行卡信息等准备工作。根据包头市税务二分局通知,我市预计于2024年4月基本完成汇算,请各位职工积极配合。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缴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办理2023年度汇算时,纳税人汇算期间可填报和补充扣除项目(请补充时务必核实自己情况,已申报请勿重复申报,夫妻双方、兄弟姐妹一方已100%享受扣除,另一方请勿重复申报,如发现相关情况,以后年度税务机关将不允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一)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必须为国家资格目录列示的职业资格)、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二)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暂不填写)等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重点提示:1、因包头地区个人养老政策未开始实行,各位职工不要填写此专项;2、职工如需填报大病专项,要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费用金额,并以此平台数据为准填报,不要填报估计数,如对平台费用金额有异议需前往医保部门核对;3、不要盲目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下事项不允许扣除: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包含的证书、“华医网”“**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等结业证书;4、今年系统升级,新增或修改专扣需要上传佐证材料,要如实上传,如出现阻断提示,不要忽略,要核实准确,修改至无阻断提示后再提交。
五、办理渠道:
(一)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
(二)不方便上述方式办理,可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涉税咨询电话:12366。
六、通过个税APP汇算2023年度综合所得步骤:
第一步:通过手机商城下载并注册个税APP,如图:

第二步:点击注册/登录,填写账号、密码或指纹登录系统。
第三步:登录首页点击综合所得汇算页签:

由于2023年度下发汇算通知时系统尚未开放,参照2022年度个税汇算示意图继续演示汇算步骤,具体操作以2023年度实际页面为准。
第四步:进入汇算页面,点击开始申报,依次确认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银行卡信息:

提示:核实专项附加扣除时,请仔细阅读通知的第四条。
第五步:确认工资薪金,选择奖金计税方式,建议职工两种计税方式都试一下,金额有所不同。

第六步:汇算结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退(补)税。
计划财务处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