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包头市财政局于4月11日召开财政教育资金支出进度调度会,通报各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支出情况,并要求各单位制定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的工作措施。
截止4月10日,包头医学院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下达5033万元,支出115.99万元,整体支出进度为2.3%;包头市卫生学校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下达413万元,整体支出进度为0%。支出进度未达到财政要求。
会议明确要求截止6月30日,本年度时间过半,预算执行任务过半,各项财政教育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需达到50%,未达到进度财政将收回资金在各学校间统筹安排。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效率,加快执行进度,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年度安排的财政专项项目,截止6月30日要求执行进度达到50%,无特殊原因未达到部分将于年中预算调整时统一收回,如财政资金被收回,由项目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2、2024年度安排且于元月份下达的日常经费、校内专项预算项目,截止6月30日要求执行进度达到50%以上,无特殊原因未达到部分将于年中预算调整时统一收回。
3、2024年度安排且后续下达的日常经费、校内专项预算项目,截止6月30日日还未启动采购备案等预算执行程序的,年中预算调整统一收回。
4、跨年度结转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要求5月30日前必须执行完成。
5、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项目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在智能报销系统发起报销流程。
6、因预算执行不及时导致资金被财政收回的,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实行评奖评优一票否决。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