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
(发改社会〔2021〕67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并于近日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671号)。
《实施方案》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发挥投资精准支撑和撬动作用,全面提升教育体系内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全面提升教育服务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紧紧围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板块,聚焦关键领域关键任务,推动带动性好、示范性强、受益面广、影响力大的项目建设,不撒胡椒面,把投资用在“刀刃上”。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以投资换机制,促进有关领域、有关区域形成整体性制度设计和解决方案。对接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服务重大科技攻关和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大任务,做到一钱多用。
《实施方案》指出,高等教育注重创一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西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强“双一流”高校学科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优化高教资源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批在京中央高校疏解转移到雄安新区;支持一批南疆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中西部地方本科高校建设;支持一批优质医学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支持一批优质师范院校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师范教育基地。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强指导,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努力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来源:新华网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