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三、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三、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包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五定”方案的批复》(包机编发〔2009〕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为全额拨款厅级事业单位,列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序列管理,其教育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设34个内设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4个,具体为党政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处、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教学、教辅及科研机构20个,具体为:研究生学院、临床学院、基础医学及法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口腔学院、麻醉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语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中心实验室、体育部。
主要职能如下:
包头医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同类院校中处于先进水平、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医科院校。
学校是以公益性为目的的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是为国家和社会以培养医学人才为主的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和主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举办者支持办学者依照法律和章程自主办学,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人才培养方面
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学科以医学为主,涵盖医学、理学、文学、法学、管理学等门类。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办学层次定位是: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开展继续教育和其他形式的学历教育,努力拓展中外合作办学及留学生教育。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依法颁发学业证书;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授予学位。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 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根据教学需要和学校自身条件,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2.科学研究方面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活动;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科学研究基地;依法与境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企业单位、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等进行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依法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3.科学管理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方面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包头医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学校设立学院(系、部),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按照《包头医学院章程》管理学校。
学校实施对教职工的奖励或者处分。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教职工的津贴及工资分配;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及收费许可范围内的收入和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维护学生、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守国家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收入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有序增长;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说明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部门预算包括:包头医学院本级预算和包头市卫生学校单位预算。
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与上年相比,机构数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分别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和包头市卫生学校。
三、部门人员情况总表
单位: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编制数 |
实有数 |
行政 |
事业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退职 |
遗属 |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
|
919 |
825 |
22 |
384 |
1 |
5 |
1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级 |
|
774 |
698 |
21 |
282 |
1 |
3 |
2 |
包头市卫生学校 |
|
127 |
127 |
1 |
102 |
|
2 |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说明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年收支总预算为21369.67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包头市卫生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一)收入情况说明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部门本年预算收入2136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9.67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情况说明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部门本年预算支出2136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12.97万元,占比55%(包含人员经费8408.10万元,公用经费3504.87万元);项目支出9456.7万元,占比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说明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部门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136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21369.67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1369.67万元。(1)按单位划分: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本级19143.99万元,包头市卫生学校2225.68万元(2)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49.95万元,占支出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4.85万元,占支出的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34.94万元,占支出的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9.93万元,占支出的2.5%,。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21369.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205—教育支出(类)】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805.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4.24万元。其中:
(1)【205020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744.63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教学、科研等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86.06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7年职业年金416.93万元计入2080506功能分类中,另一方面是2016年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长。
(2)【205030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05.32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教学、科研等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此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17年职业年金73.03万元计入2080506功能分类中,另一方面是2016年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长。
2.【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1714.85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4.89万元(项)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此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8.3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按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因此预算数相应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89.96万元(项)主要用于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此项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5.3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改革,人员工资增长。
。
3. 【2210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734.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1万元 ,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9.8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6万元,增长2.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预算数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我校“科研协作洽谈、联合办学”等方面。具体出国(境)团组和人数需根据出访任务由有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二)公务接待费。本年预算数48.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中央及相关省市各部门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具体接待批次、人数需根据来访情况确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216万元。
1. 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不购置。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数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原因是包头卫生学校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核定。
此外,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公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为未车改的事业单位,全系统保留公务用车34辆。其中:包头医学院(本级)保留公务用车29辆,包头市卫生学校保留公务用车5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又称“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各类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1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以空表公开。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末,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共有车辆34辆,其中:公务用车3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预算公开事项咨询电话:0472—716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