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医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5]102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一级学科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科研科审核、教授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学科带头人拟聘人选公示如下:
基础医学:宋 芳
生 物 学:贾小娥
法 医 学:薛永志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3日,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0472-7167835。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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