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协助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的函》,现在我校本次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填报前请认真阅读《依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填写说明》,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统计时做到不重不漏。
二、统计人员时,兼职教师的由所在院系进行统计,行政部门不用再重复统计。
三、统计表中“所属学科”请认真选择,并注意医学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
四、请于5月25日前将统计表发送到348487677@qq.com邮箱中。
联系人:高冰 电话:7167739
科技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