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4/12/04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4/12/02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4/11/26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4/11/25      · 转发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4/11/22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21日 18:48  点击:[]

各相关院系:

根据《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批准立项的秦文斌科技教育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人文类青苗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青苗计划项目,上一年度延期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提交《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按时结题者将予撤项。

(二)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核。项目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同意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在研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与项目任务书相关的内容,确需变更的事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批准后实施。

(四)集中结题和清理后,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同时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各类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结题项目:

1.《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原件2份及电子版;

2.《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须标“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4.项目院系汇总报送《项目结题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二)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

以上材料由各院系部统一收齐,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世雄

联系电话:7167889

报送地址:行政楼408(科研处)


附件:1.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延期申请表

3.项目结题一览表

4.结题名单

5.上一年度延期应结题名单

    


科研处

202211月21日



  • 附件【附件材料.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对我校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督导的通知(2023年第一季度)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未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集中修改完善提质工作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内蒙古科技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包头市科技局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