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3〕20号)(请从自治区科技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请各单位、各部门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征集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需在自治区蒙科聚平台进行录入信息申报。
自治区科技厅蒙科聚平台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蒙科聚平台,网址http://www.mengkeju.com),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注意事项:
1.所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申报通知规定的资金支持范围、额度、申报要求、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等具体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3.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局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存在停产和资不抵债情况的,不得申报。
4.编制经费支出预算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经费预算不得提取间接费用。
5.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经费。
6.申报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南代码4001)方向,支持区域内的科技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有技术转移、技术创新服务、企业孵化、创业辅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相关内容。
7.实施期1年以上的项目,应分年度确定绩效指标。特别是立项第一年度应有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8.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且须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
二、报送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送时间
1.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3年6月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评价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和申报材料发送至王世雄OA。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世雄
2.联系电话:7167889
3.材料报送地址:立德楼408室
附件:
1.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
2.项目申报现场考察表
3.项目申报单位研发生产情况表
科研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