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的通知    2024/12/04      ·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2024/12/02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4/11/26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公示    2024/11/25      · 转发关于征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项目选题的通知    2024/11/22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的通知

2023年06月15日 09:35  点击:[]

各单位、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本年度外语专项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0个月,具体完成时限以合同为准。

二、具体要求

(一)外语专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项目主持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选题指南》的方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研究项目;承担上年度基金项目未结项或结项未达良好等级的不能申报;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能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

(四)项目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论文三类,项目主持人至少选择其中一类。

研究报告:要求全文1.5万字以上;

论文:要求在正规期刊上发表;

专著: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并能通过CIP数据查询到的出版物,字数要求10万字以上。

三、申报方式和期限

(一)2023年度外语专项实行网络申报。项目主持人于2023616日至75日间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论证活页(须上传PDF格式)。

(二)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申报学院于76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三)各项目申报学院要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项目主持人资格。

 

联 系 人:杨尧

联系电话:7167889

附件(见内蒙古社会科学网http://www.nmgskl.com/sklweb/index.php):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选题指南

4.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5.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申请书

6.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外语专项论证活页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加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市第十三期“科创会客厅”—清华大学专家包头行活动参会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内蒙古科技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包头市科技局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