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一二附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各类建筑设施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有关精神,按照学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校园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科研处现全面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全面梳理科研实验室安全重点重点部位,建立工作台账,针对安全隐患逐一排查、逐项整治,并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务必将重点风险源排查和整改情况上报科研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9点前需报送附件一至王世雄办公OA)。学校将针对执行不力的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要求,结合专业实验室特点开展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类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操作制度及流程是否规范、实验室自查记录情况是否完整等;科研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科研实验室准入制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工作规范的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科研实验室用电用水及消防隐患;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台账、登记、整改等。各相关单位要对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杜绝科研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科研处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