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国家引导各地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学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与相关技术交易平台开展合作,为此,学校拟遴选一批专利成果进行推介,现特征求学校各专利权人推介意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介的专利范围:
以“包头医学院或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为唯一专利权人的有效专利。
二、工作要求:
科研处下发有效专利清单至各单位,各单位在收集各专利权人推介意愿后,通知相关人员填写科技成果发布表单(附件1),并将拟推荐专利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科研处,附件1需本人签字,附件2需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408室,电子版发至王世雄OA。特别说明:所有材料各单位需统一报送。
三、特别注意: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7日前。
联系人: 王世雄
联系电话:7167889
附件:
附件1 科技成果发布表单
附件2 拟推荐专利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