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课题管理,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规定,我办对2019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提出如下通知:
依据管理细则,自治区规划课题立项后研究周期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2024年不再接受2019年度立项课题的延期申请,请2019年度已立项未结项的课题主持人于2024年1月11日之前递交结题材料,此后不再接收2019年之前(包括2019年)课题的结题申请,未及时结项课题将按照管理细则终止研究并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部门及时通知相关课题主持人准备结题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杨 尧 7167738
科研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