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科研成果的汇总、统计,使科研项目和成果管理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电子化,提高科研工作效率,现开展科研管理系统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录入范围
本校所有科研人员,须录入本人2012年1月至今主持的科研项目及全部科研成果。包括:
1.项目主持人负责录入科研项目,并把项目参与人员录入完全。
2.本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
3.本人主编或参加编写的学术专著、教材。本校多人参编的专著、教材,须由本校排名第一的教师负责录入全部参编人员,其他教师不用重复录入。
4.本人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各类专利。
5.各类科研获奖,由本校排名第一的教师负责录入,并把获奖人员录入完全。
6.标准、成果鉴定、研究报告、软件著作权、艺术作品等其他科研成果。
二、录入要求
本次填报的科研数据将用于科研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工作,必须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无误,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录入。二级学院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建立个人、教研室、院系三级审核制度,录入完成后填报《包头医学院科研系统填报责任书》(附件)。科技处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查,如发现填报不实,考核时不予认定。
三、时间安排
1.4月5日-4月20日,完成个人录入、教研室审核工作。
2.4月21日-4月30日,完成二级院系审核、提交数据工作,并上报《科研系统填报责任书》。
3.5月1日-5月15日,完成校级审核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逾期不予审核。
联系人:高冰 电话:7167739
附件:包头医学院科研系统填报责任书
科技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