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
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2019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9〕36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我校2019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内容与分工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即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将应用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工作。填报内容分为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LC 临床医学专业补充表8大类。为便于填报和分析使用,数据以表格方式呈现共97张表。填报工作由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处作为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学院、科技处、学生处、计财处、团委、后勤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等15个部门作为填报部门,各二级学院作为协作部门配合完成。
二、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方式
国家数据平台沿用在线填报分散采集的方式进行,登录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请各填报部门确定1位填报人员负责本部门数据的收集与录入。由于平台录入需要实名制,各部门请于10月11日前上报《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信息表》(附件1),以便为各填报部门分配用户名及密码。
三、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时间
数据采集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1日
基础表录入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1日
其他表录入时间: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11日
四、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要求各部门一把手亲自负责,指定专门统计人员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与人员,确保数据填报的顺利实施。数据统计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读数据内涵,确保数据填报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掌握数据的录入方法,按规定时间录入系统。
(二)为顺利完成我校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现将填报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并指定任务负责人。请各部门按照《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按时提交数据。数据填报前,请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附件3),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三)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整体进程和质量,请各部门保证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完整性,拟定于11月12日召开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汇报本部门采集数据。11月15日前将全部最终数据录入系统,上报《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质量监控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纸质版须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监控处(行政楼402办公室),电子版数据表发至电子邮箱419371053@qq.com。
附件: 1.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人员信息表
2.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
3.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4.2019年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质量监控表
包头医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