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于11月30日前将科级及以上职务、正高级持有因私出国护照、来往港澳通行证、来往台湾通行证的离退休教职工交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已过期的护照及通行证不用交回)。逾期不交者,学校将按《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协调公安机关吊销其证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因私出国(境)申请。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党委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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