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授予全区200个集体“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300名个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我校第二附属医院院长、全科医学院院长孟宪梅,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昕被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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