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审计处召开会议专题宣传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月”相关文件及活动内容,会议由处长丁国平主持。
会议强调,内蒙古是我国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核心要义。二要开动脑筋、吃透精神,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认认真真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三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全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