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校园绿植,督促施工单位合规合法、安全文明施工,6月21日上午,审计处处长丁国平一行对校园供热改造项目迁移树木工程进行了走访调研。
在迁移树木现场,丁国平强调,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树木迁移工作,在按图施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树木迁移;建立迁移树木台账,精准摸清迁移树木数量、种类、原位置、迁移去向等信息,确保竣工后将树木移回原位;施工中破坏或迁移后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补足相同品质和规格的树木;施工单位应按照一定规格切除外围根系,保留余下根系及其附着土壤,并加以包裹、捆扎所形成的泥球;严禁施工单位在迁移中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断根、剥损树皮,严禁在施工作业中将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将迁移树木纳入验收范围,与该项目一同验收。
丁国平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约集约、建管并重的原则,兼顾校园环境与施工需求,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保护校园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