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培基地、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避免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今后各培养单位/规培基地及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所授课程的授课计划及课程成绩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由各课程所在培养单位/规培基地及研究生教学任务承担单位负责研究生教学的科室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授课计划在教学任务书下达后一个月内报送;课程成绩在课程结课考试后1周内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课程成绩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学期中(教学周第11周)、学期末(教学周第20周)2次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将不再接收各课程承担教研室单独报送的授课计划和课程成绩。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