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关于增补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高层次人才优势,进一步提升我校导师队伍水平,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校硕士点建设和今年研究生扩招需要,近期我校将组织开展部分学科的导师临时增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原则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学位点建设和评估工作对导师队伍的要求,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发挥各培养单位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确保各招生学科均衡发展。
1.优先考虑自治区级重点或领先学科;
2.优先考虑目前国家急需学科;
3.优先考虑今年研究生报考和上线人数较多的学科;
4.优先考虑目前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
二、增补学科
各培养单位需增补导师的学科(见附件1)。
三、增补条件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54周岁(含54周岁);
3.目前至少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1项,科研经费不少于1万元(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不少于5000元);
4.近三年内至少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5.增补社会急需或特殊需要学科的专业学位导师人员和自治区领先重点学科带头人、有突出贡献专家可适当放宽;
6.申请增补导师人员当前从事的专业需要与选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只限在一个学科申请。
四、增补程序
1.申报和初审(4月30日—5月5日)
(1)各相关培养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增补条件的人员申报并填写《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
(2)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并填写《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上报材料(5月6日)
申报材料包括:
(1)《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电子版1份,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导师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项目立项申请书或批文、发表文章)电子版1份,每个申请人的所有佐证材料必须扫描在一个文件里,且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导师申请佐证材料”;
(3)《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
每个单位管理部门将本单位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作成压缩包(压缩包以“单位名称+导师申请材料”命名)统一于5月6日前发到研究生学院赵老师邮箱(405876170@qq.com)或办公OA。
3.材料审核(5月7日—8日)
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材料。
4.校学位委员会审议(5月11日)
研究生学院将申请者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下发文件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学校将下发聘任文件。
六、有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增补条件,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申请者资格,确保将本单位科研水平高和教学能力强的高学历人员入选。
2.各单位申请者所提交材料应翔实、确凿,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3. 各单位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本单位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我校研究生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洪英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附件:1.《各培养单位需增补导师的学科》
2.《包头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 《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