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教〔2012〕342 号)和《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 审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包医院字〔2014〕92 号)和《关于印发<包头 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根 据《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评选 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包头医学院和 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 优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经学校研究生奖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23 年国家、 自治区、校级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31日— 11 月 2 日。公示期间,对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有异议,请实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投诉监督电话:
校纪检委办公室:0472—7167715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0472—7167830
附件:1.2023 年国家奖学金、 自治区奖学金、包头医学院奖学金获得名单
2. 2021级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名单
3. 2022级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名单
4. 2023级自治区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名单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院
2023 年 10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