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人员变更学号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和同等学力人员:
因原来同等学力的学号不符合学校的统一的信息标准,现将学号变更如下,学术学位学号的第5和6位数由原来的10变更为41,专业学位学号的第5和6位数由原来的20变更为42具体变更情况见附件。同等学力人员在今后的课程学习和申请学位时,使用新的学号。
特此通知!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学号更换对应表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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