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3]10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评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申报参评人员学历、资历、教学和科研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符合2023年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拟申报副教授(教学科研型):
丁玲、王启、闫暾、张传明
拟申报实验师:温荣(转系列)、薛宏勋
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综合办公室(13847245016)反映情况。
药学院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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