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概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详细信息

公示

2023-07-21 11:29:22 点击:[]

按照《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包医院发[2023]10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评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对申报参评人员学历、资历、教学和科研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符合2023年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拟申报副教授(教学科研型):

丁玲、王启、闫暾、张传明

拟申报实验师:温荣(转系列)、薛宏勋

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综合办公室(13847245016)反映情况。

药学院

2023年7月21日

上一条:公示 下一条:公示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