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
15.1工作小组及责任体系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邬国栋、李昀 ;副组长:白迎春、邱敏
组员:实验中心全体人员、所有从事科研教师
责任体系:
实验室整体安全责任人为药学院主管领导;由药学院主管领导与实验室主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主任再将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间实验室的责任人,与实验室责任人签订具体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每一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所有安全相关责任。
15.2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文件精神,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药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药学院科研实验室(4间),重点检查涉及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相关风险源。
二、安全自查实施方案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
药学院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制定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同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包头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对药学院危险化学品、水电、火灾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对所属实验室开展认真细致全面的自查,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院系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制定了本院系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明确实验室层面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及责任追究。
(2)成立检查队伍,并有工作记录。
(3)对4间独立科研实验室配备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4)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 及技术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留存证书。
(5)完善实验室安全 管理制度。
(6)制定本院系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
(7)实验室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知 识学习、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
(8)院系层面开展了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象为研究生新生。
(9)开放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邮箱、电话、信箱 等。
(10)研究选题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11)院系层面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检查,安全检查、卫生检查都应保存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到相关负责人,并回头看整改情况。
(12)实验人员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13)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建动态台账,有专用存放空间并科学有序存放。
(14)易制爆化学品存量合规、双人双锁保管。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督察自查阶段整改情况,并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从学校、院系到各实验室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做好整改,做到能改即改,个别需要学校总体协调或长期规划的问题跟进整改。
15.3问题整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填写《包头医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