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7号)要求,我校组织推报评选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荐1名教师参加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人文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
张丽娜
公示期:2021年5月18日—5月20日
公示期内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或学校纪检委部门。
联系电话:0472-7167728
0472-7167714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