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03日 08:43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需求调研的通知》(内教教师便函〔2021〕3号)要求,为配合自治区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质量,合理安排2021年度培训项目任务,现开展我校2021年度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拟围绕“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卓越职业院校校长专题研修、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和“自治区创新性培训”等6大类多个计划培训项目内容,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培训,全面提升中高职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用填写数据表格方式进行,要求调研过程中需要申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拟参训学员申请表》(附件1)。其中,在根据培训专业大类选择培训项目时,表格中没有列举的专业,如有培训需求,请选择“其他”选项,并在备注栏中标明专业大类及专业名称。

教学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参训教师的申请表(附件1),并汇总填写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需求调研统计表(附件2)6月8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和统计表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室),电子文档(Word和PDF版)发送到陈琪OA,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调研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以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做好此次教师培训项目调研工作,将培训对象落实到具体教师,原则上表中所列专业每年至少12人参加

(二)为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有效解决工学矛盾,避免教师在同一年度参加培训时间上出现冲突,每位培训对象在同一年度中,只允许选择参加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同一个培训大类中的1个培训项目。如,假设某年我区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职业院校教师示范性培训”大类中的3个培训项目(1.双师技能培训;2.专业领军人才培训;3.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某位教师选择了当年的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示范性培训”中的“双师型技能培训”项目,则同年就不可以再选择国家级同类的其他项目和自治级同类同项目的培训;但是可以选择另外类别的另1个项目。同一年内同一人可以选择参加不超过2个大类共2个项目的培训,实现专任教师5年一轮训。

(三)为确保培训质量和检验培训效果,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各类项目“实施指南”,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实施指南”见附件37)。

联系人:陈  

联系方式:7167728


附件:1.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拟参训学员申请表

                 2.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项目需求调研统计表

                 3.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项目实施指南

4.卓越职业院校校长专题研修项目实施指南

5.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项目实施指南

6.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项目实施指南

7.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项目实施指南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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