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寒假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学校全体专任教师。
培训内容:以加强教师直播教学安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为主要培训内容。
培训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
培训形式:网络研修,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按页面提示,实名注册并进行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1)。
培训时间:2023年1月5日—2月28日可以进行专题所有课程的学习。
结果运用:完成学习后,参培教师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时。
具体要求:
1.做好动员组织。各教学单位要把专题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要把握工作节奏,迅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保证所有教师在开展直播在线教学活动前,熟练掌握软件平台安全保护功能相关操作,全面提升教师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2.做好宣传总结。要做好寒假教师培训的工作总结,着重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待培训完成后将工作总结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中心将对优秀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3.按时提交材料。请各教学单位务于3月4日前将此次寒假教师培训的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学习证书(只提供电子版)、参训教师名单及获得证书教师名单(填报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409室。
联 系 人:李东声 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电子邮箱:byjsfzzx@126.com
附件:1.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2.2023年寒假教师培训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