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综治责任单位:
我校将评选2020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7个优胜单位和30个先进个人,《关于评选2020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已发布至办公系统,请大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评选并在3月8日上午12点前将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一份)报学校综治办(校园安全管理处)。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第20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培训的通知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