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活动通知》(内党宣电传2021〔11〕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经过各学院组织推荐、组成评选工作小组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邓华等5名同学为我校第九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拟申报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邓 华 精神卫生学院2018级精神医学本科班
庞晓娟 人文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2019级法学班
幺鹏飞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级信息管理与
信息系统1班
康松松 药学院2019级研究生
许耀辉 人文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 2018级市场营销班
公示期: 4月8日-4月10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映:7167714
团 委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