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和《关于推荐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更好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精准化、便利化、专业化医疗保健服务,现就推荐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推荐人选应当从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优秀专家中遴选产生。要注重推荐人选广泛性和代表性,覆盖党内党外专家。
注重将农村牧区、基层一线创新创业专家,中青年专家和少数民族专家纳入推荐人选范围。对影响力大和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也可推荐。
二、推荐专家范围
1.推荐专家主要从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中推荐。
2.推荐人才不限定职称、学历和所获得人才称号或荣誉等,根据实际贡献程度、影响力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人选条件和范围提出推荐。
2.报送材料需包括,以单位党委(党组)文件或便函形式的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报告、《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人选推荐表》。注意:申报人请详细填写《医疗重点服务保障专家人选推荐汇总表》中“主要成就贡献及荣获奖励情况”。
3.报送材料需在4月9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410室,表格电子版发至常昕玮OA。逾期未报送的部门、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推荐。联系电话:7160151
人事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