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全区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工作的通知》(内教体函(2021) 79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鲜明育人导向。申报项目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符合鲜明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体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育人功能,引领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育人目标。
2.坚持特色发展和文化创新。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特色发展与文化创新,立足各自实际,结合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人文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等教育资源,不断创新新时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形式与方法,着力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坚持组织引领,建立工作机制。申报传承基地的党组织要加强对传承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有部门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二)申报项目及内容
1.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三)相关要求
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组织申报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并认真填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于2022年1月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乌珍吉OA,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评审推荐至教育厅。
联系人:乌珍吉 电话:7167720
附件: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基本要求》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