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此项工作需要我校所有在编参保教职工核对签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人事系统管理员通过我校人事管理系统打印本部门教职工《(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教职工本人对《(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在核对过程中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任普慧,电话7167728。
三、各部门于2021年12月27日将本部门教职工签字完成的《(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交回人事处413室。
四、因本项工作涉及到每位在编教职工2022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的缴纳,且包头市人社局对信息核对有时间限定,故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在编教职工。部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将视为该部门在编教职工默认缴费基数正确。《(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上传到市人社局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五、基数核算方法:
在编教职工:按照2021年度的各工资项目核算。
(1)《(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中:
项目内工资总额=年岗位工资+年薪级工资+年见习期工资+年教护提高10%+年劳模荣誉津贴+年绩效工资
年工资总额合计=年应发工资
项目外工资总额=年应发工资-项目内工资总额
(2)《(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中: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项目内月平均工资
人事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