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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确认包头医学院在编教职工2022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2021-12-23 11:15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此项工作需要我校所有在编参保教职工核对签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人事系统管理员通过我校人事管理系统打印本部门教职工(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教职工本人对(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中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在核对过程中存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任普慧,电话7167728

三、各部门于20211227日将本部门教职工签字完成的《(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交回人事处413室。

四、因本项工作涉及到每位在编教职工2022年度个人社会保险的缴纳,且包头市人社局对信息核对有时间限定,故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务必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在编教职工。部门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将视为该部门在编教职工默认缴费基数正确。《(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和《(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上传到市人社局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五、基数核算方法:

在编教职工:按照2021年度的各工资项目核算。

1(202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中:

项目内工资总额=年岗位工资+年薪级工资+年见习期工资+年教护提高10%+年劳模荣誉津贴+年绩效工资

年工资总额合计=年应发工资

项目外工资总额=年应发工资-项目内工资总额

2(2022)年度参保人员工资申报》中:

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项目内月平均工资

 

事处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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