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遴选包头医学院学科带头人的通知

2022-04-14 09:20  点击:[]

 

    为深入实施包头医学院“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包头医学“十四五”学科建设专项规划总体部署,加强包头医学院学科团队建设,提升学科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优秀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选拔、培养一批适应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的学科学术带头人,促进学科队伍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包头医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包医院发〔2022〕32 号),现组织遴选学科带头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高层次、重业绩、能胜任、起作 用”的遴选原则,学科带头人遴选既要参考学科带头人过去五年对学科建设做出的成绩,更要重视其未来对学科建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二)根据“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目标管理”的要求进行遴选及考核,推行学科带头人职责和权力相统一。

(三)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候任学科带头人、候任学术带头人、学术方向带头人及骨干应在本学科内遴选, 原则上优先从带教学术型研究生的导师中产生;以校内遴选为主,也可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柔性引进。

二、遴选程序

(一)凡符合学科(候任)带头人、学术(候任)带头人、学术方向带头人、学科学术骨干遴选条件者,经个人申请或学科推荐,向学科所属二级学院提交《包头医学院学科带头人遴选申报表》(申请表见附件)和教学科研等原始证

 

明材料(双肩挑人员申请材料须按照本人所属学科进行申报);

(二)学科所属二级学院根据申请人遴选条件,对申请或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将评审结果报送学校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审核;

(三)学校学科建设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评审结果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科(候任)带头人、学术(候任)带头人、学术方向带头人、学科学术骨干并公示无疑义后,学校颁发为期四年的聘任书,并签定学科建设任务书。

三、时间安排

(一)4 月 20 日前各院系将遴选方案报科研处。

(二)5 月 15 日前各院系提交本院系推荐人名单及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

(三)5 月底前学校确定学科(候任)带头人、学术(候任)带头人、学术方向带头人、学科学术骨干,并公示无疑义后,颁发聘任书,并签定学科建设任务书。

联系人:秦金东 科研处 405 电话:7167739

 

 

科研处

2022 年 4 月 13 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开展“双减”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