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2022-04-13 09:2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经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现发布《2022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并就做好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围绕市委十三届三次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加快实现高效能治理、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六个方面目标任务,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创新价值、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加快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说明

本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拟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课题四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根据申报课题的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前期研究基础等,经专家评审后提交市社科评奖规划委员会(或市社科联党组审批)予以确定。青年课题资助我市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自筹课题立项不资助,均要经专家评审后提交市社科评奖规划委员会(或市社科联党组审批)予以确定立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须在包头市从事社科理论与实践工作,且须具有副高级(含行政副处)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或行政事业正科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以《2022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所列题目进行申报,立项评审时将以指南所列选题进行评审。

2.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被撤销或者最终成果评审未获通过的市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2年内不能再申报;当年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或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3.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以应用研究为主,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能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咨政参考。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

五、完成时限

课题研究时长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以签署课题立项协议书日期为准。

六、具体事宜

1.各申报者要登录包头社科网www.btskw.com.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课题申报所需材料(附件1-6)。

2.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申报课题2022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四份及《汇总表》一份,以及套材料电子版)统一提交到科研处408室

 

联系人:杨尧

联系电话:7167889

 

科研处

2022年4月13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包头市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