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年底将至,为持续高效做好财务报账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顺利完成2022年度财务年终结账及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末报账时间安排
各类业务报账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周日),网上审批系统同时关闭。之后计划财务处进行财务年终结账及决算工作,不对外受理业务。2023年业务受理日期另行通知。
二、年末报账主要工作
(一)尽快催收各项收入、收款。各部门应及时认领、查收各类到账款项,对已签合同、已预开具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的各类收入业务或既定的各项收入、收款进行全面梳理,对于还未入账的,及时落实催收,在12月前应全部到账。
(二)认真核实经费支出情况,加快专项资金使用。对于未报销或未结算的款项,及时按照规定在12月18日前完成报销支付,合理使用相关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本年度内业务已完成、质保期到期的项目,需要支付的余款、退还质量保证金或招投标保证金等,在12月18日前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三)办理资产对账。对于已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库,但尚未完成报销手续的固定资产,务必在12月18日前完成财务报账手续,以便计划财务处做年度资产对账工作。
(四)清理所有预借款项。各部门应全面开展预借款项清理工作,尚未核销的公务预借款,务必在12月15日(周四)前办理报销结清手续。
感谢全体师生长期以来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7167743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