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科研项目集中结题和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批准立项的秦文斌科技教育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人文类青苗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青苗计划项目,上一年度延期项目。
二、清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结题,提交《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及有关结题材料。未按规定按时结题者将予撤项。
(二)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核。项目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同意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三)在研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与项目任务书相关的内容,确需变更的事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批准后实施。
(四)集中结题和清理后,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同时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各类科研项目。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结题项目:
1.《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原件2份及电子版;
2.《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3.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须标“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4.项目院系汇总报送《项目结题一览表》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
(二)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
以上材料由各院系部统一收齐,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世雄
联系电话:7167889
报送地址:行政楼408(科研处)
附件:1.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延期申请表
3.项目结题一览表
4.结题名单
5.上一年度延期应结题名单
科研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