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做好第三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8号)要求,启动我校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待国家级、自治区级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时,学校将根据本次遴选结果按各课程类别排序择优推荐参与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及遴选范围
(一)课程类型
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
(二)遴选课程范围
1.申报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课程应是支撑我校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的相关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评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2.课程可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或主讲教师个人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每门课程只能申报一类一流课程。
3.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
4.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师德师风及学术不端问题,近五年无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思想性或科学性问题。
三、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
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
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
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
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五)资源共建共享
获批国家级、自治区级的课程,学校将相关资源链接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四、遴选推荐程序
(一)单位、部门推荐
请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情况积极动员和组织申报,并严格审核课程主讲教师、团队成员的申报资格、申报课程有关信息及负责人填报内容和材料。参与课程申报所有团队成员的师德师风及是否存在学术不端和教学差错等情况均需由所在单位、部门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遴选评审,拟推荐名单将在学校主页网站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予以上报。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单位、部门务必于2023年5月12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2一式3份,附件3、附件4各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玉凤OA(外网发送至btyxyjwk2022@163.com)。视频材料暂不需要提供。如进行线上网络评审,线上参评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六、评审推荐管理
在申报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国家、自治区对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有新要求,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8号)
2.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4.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