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医学中心实验室守则

时间:2022-03-16   编辑:包医转化医学中心   点击:[]

1. 转化医学中心实验室是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的场所,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2.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参加规范培训,考核通过后开卡,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擅自进入。

3.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将仪器设备随意挪动、拆卸、外借或擅自带出实验室,更不得私自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为他人作有偿服务。

4.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按规定填写设备使用纪录。

5. 在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等事故时,应及时登记,并如实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实验期间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根据实验室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6. 实验室内须保持安静,穿着实验服;严禁吸烟、饮食;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

7. 专卡专用,严禁将卡借给别人或带人进入实验室。

8. 实验室水槽禁止排放腐蚀和剧毒液,所有实验用的废弃物应倒入回收筒内。

9. 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等;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10.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自行准备实验耗材,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实验期间,需确保实验室的水、电、危化品安全及生物安全;每次实验结束后须及时清理仪器和实验台面,做好登记记录工作。对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 实验室严格实行值日制度,负责每日实验室的扫地、拖地、清洁桌面、处理垃圾等卫生工作,以及水源、电源、气源、门窗等的安全工作,并在值日表上记录签字,未记录签字则视为未完成值日工作。

12. 违反本规则者,取消门禁一周;依次累加,违反三次以上者将在全转化医学中心通报批评;累计五次以上者,取消实验室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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