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概况
学科门类:医学技术类
专业名称:医学检验技术
专业代码:630401
标准学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主要适应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具有检验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关联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知识。能够满足医疗检验及其相关行业的基本人才需求,在卫生机构及相关领域从事临床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
1.要求学生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有健康的体魄。
3.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掌握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本知识。
5. 熟悉常用检验仪器的基本结构及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6.具有将常规检验项目与临床疾病相联系的初步能力,具有判断临床常见异常检验结果、危急检验结果的能力。
7.具有系统、规范地进行临床实验检查和规范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8.掌握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技能。
9.熟悉国家卫生工作与临床检验相关的方针、政策与伦理、法律要求。
10.熟悉文献检索及专业相关信息获取的基本方法的能力。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检验医学
2.专业核心课程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寄生虫学与寄生虫检验、临床医学概论、临床检验基础、临床微生物与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免疫学与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与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分子诊断学、临床实验室管理学、临床输血与检验、临床检验仪器学、脱落细胞学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课程教学(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集中实践两部分,共139学分。
(一)必修课:设36门课程,83学分(1654学时),见表1。
表1 必修课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
课程门数 |
学时 |
学分 |
占必修课总学分比例(%) |
公共必修课 |
15 |
530 |
21 |
25.3 |
专业基础课 |
10 |
468 |
26 |
31.3 |
专业课 |
11 |
656 |
36 |
43.4 |
合计 |
36 |
1654 |
83 |
100 |
(二)选修课:需修满10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6学分(需含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
(三)集中实践
1.军事课:军事训练课2周,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2学分。
2.毕业实习:46学分
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前要求所有必修课课程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安排毕业实习。
(1)毕业实习岗前强化培训1周
(2)检验专业实习阶段(45周):临床检验学12周,血库3周,临床血液学6周,临床生物化学5周,临床微生物8周,临床免疫学5周,脱落细胞室或病理科4周,核医学科或同位素室2周
六、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并按包头医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计算绩点确定学习质量上的差异。
2.毕业考试:毕业成绩由毕业实习和毕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毕业实习占30%,由医院各实习科室出科时给出;毕业考试占70%,考试科目及所占比例为临床检验基础(25%)、临床生物化学检验(25%)、微生物与微生物学检验(25%)、免疫学与免疫学检验(25%),所有考试科目综合为一张100分的试卷,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达规定毕业最低总学分139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83学分,选修课最低10学分(公共选修课最低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类课程”需修满2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4学分),毕业实习46学分,符合学校毕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附表:1.教学周时分配表
2.包头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教学进程表
3.包头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专业选修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