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概况
学科门类:医学技术类
专业名称:医学眼视光技术专业
专业代码:630404
标准学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眼科及眼视光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能根据国际标准验配程序进行验光配镜,具备从事眼科临床特殊检查和视觉训练的能力。热爱视光专业,懂经营,会管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三、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与素质
1.掌握马列主义和邓小平理论基本原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备良好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2. 掌握基础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3. 掌握视光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视光学、应用光学和眼镜光学的知识;具备基本视光设备的安装、销售和维修能力。
4. 掌握屈光检查、配镜和隐形眼镜验配的技能;
5. 具有双眼视异常、斜视、弱视的检查处理及低视力评估和康复的能力;
6. 具有从事眼科各种特殊检查的能力,包括眼电生理、眼底荧光造影、眼部超声检查等。了解各种屈光手术的特点、适应症、禁忌症及最新发展趋势。
7. 熟悉眼镜店的经营管理、具备眼镜相关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8. 基本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英语阅读本专业文献书刊。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
9. 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体魄健全,能够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学
2.专业核心课程
医用物理学、人体解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诊断学、应用光学基础、眼公共卫生学、屈光手术学、眼科学基础、斜弱视和双眼视处理技术、视光学基础、眼视光器械学、验光技术、眼镜技术、角膜接触镜学、低视力学、眼视光特检技术、市场营销学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课程教学(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集中实践两部分,共139学分。
(一)必修课:设35门课程,83学分(1634学时),见表1。
表1 必修课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
课程门数 |
学时 |
学分 |
占必修课总学分比例(%) |
公共必修课 |
15 |
516 |
21 |
25.3 |
专业基础课 |
8 |
440 |
24.5 |
29.5 |
专业课 |
12 |
678 |
37.5 |
45.2 |
合计 |
35 |
1634 |
83 |
100.0 |
(二)选修课:需修满10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6学分(需含公共艺术类课程2学分),专业选修课4学分。
(三)集中实践
1.军事课:军事训练课2周,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2学分。
2.毕业实习:46学分
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前要求所有必修课课程必须及格,否则不予安排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岗前强化培训1周
眼科临床实习阶段(9周),主要为眼科门诊。
眼视光专业实习阶段(34周):验光、视功能部分18周、眼镜加工与调整学部分12周、管理与营销学部分4周。
机动2周,主要为实习期间职业资格培训及考试等原因请假的学生进行2周补实习。
六、考核、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课程考核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并按包头医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计算绩点确定学习质量上的差异。
2.毕业考试:毕业成绩由毕业实习和毕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毕业实习占30%,由医院各实习科室出科时给出;毕业考试占70%,考试科目及所占比例为眼科学基础(30%),视光学基础(30%),验光技术(20%),眼镜技术(20%),所有考试科目综合为一张100分的试卷,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达规定毕业最低总学分139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83学分,选修课最低10学分(公共选修课最低6学分,其中“公共艺术类课程”需修满2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4学分),毕业实习46 学分,符合学校毕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附表:1.教学周时分配表
2.包头医学院医学眼视光技术专业(三年制)教学进程表
3.包头医学院医学眼视光技术专业(三年制)专业选修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