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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110”报警服务工作制度

2015年03月11日 00:00  点击:[]

1、校园“110报警服务台,负责接警、出警、处警和登记工作。

2、报警服务台由保卫处值班人员和校卫队联合组成,24小时值班,出警和巡警时必须留一名人员在服务台值班。

3、校内电话7167772为专用接警电话,不准乱用,以免误警。

4、接警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语言要清楚,态度要热情亲切,问清出事地点。

5、接到报警求助后,不准拒绝。

6、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处理不了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负责人处理或拨打派出所电话110报警。

7、出警任务由“校园110值班人员担任,必要时其他队员协助出警,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以最快时间赶到出事地点,如误警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保卫处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报警,必要时到现场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8、职责范围内的报警求助,做到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汇报,按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9、对重大案件,要稳定局势,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扩大,等待和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10、处警时不采取过激行为,做好自我防范,不出现人身伤害事故。

11、职责外事故,要积极协助有关单位处理。

12、接警、出警、处警都要做好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包头医学院保卫处

(供稿单位: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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