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包医党字[2009]15号文件精神,我院作为试点单位将成立教授委员会。根据院党委批准执行的《包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规定,我院教授委员会将由7名教授组成,除院长和书记为当然成员外,其余5名成员由我院在职正高职称教师自愿报名,若报名人数在5人以上,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投票选举产生。按照程序定于4月1日至4月7日为报名时间。
教授委员会是学院重大学术事项决策的咨询、评估、建议、监督、指导机构;是学校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新型高校管理模式的重要基础;是保证教授依法履行学术职责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学院民主管理与自我完善机制的必要组织形式。请各位教授积极参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办公系统报于总支秘书白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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