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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生“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查重的通知

2019-05-14 11:18  点击:[]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院的学术氛围,杜绝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净化学术风气,今年教务处联合图书馆抽取部分毕业论文继续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展查重检测,要求查重率低于30%。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答辩时间的不同分为两批查重,定于5月20日-5月26日答辩,第一次查重时间为5与15日,第二次查重时间为5月17日;定于5月27日-6月2日答辩,第一次查重时间为5月22日,第二次查重时间为5月24日。

2、查重文档命名原则如下:“专业 学生姓名 学号-文章名称”,例如“预防医学 *** 20150500*** -包头地区糖尿病现状调查.doc”。论文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为提高检测速度,请将论文的扉页、目录、致谢等非正文部分删去,只保留中英文摘要、正文。

3、文字复制比达到30%及以上的,“查重”结果首先交由指导教师复核认定,有异议的需要填写《包头医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结果复议表》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4、经认定:(1)存在文字复制比达到60%以上的,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0分;(2)存在文字复制比达到30%-60%的,责成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在2天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查重”检测;(3)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的,直接进行答辩。

5、经过第二次“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应低于30%的,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第二次“查重”的文字复制比例仍达到30%及以上的,则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0分计。

6、毕业论文(设计)“查重”的最终认定结果,将纳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凡经二次“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后,成绩应在80分以下。

 

公共卫生学院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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