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学生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和“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本科生教育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公共卫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评审程序及要求开展申报与评审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学生答辩等环节,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学 号 |
姓 名 |
班 级 |
总分 |
平均分 |
拟评奖项 |
2018050140 |
曾 妮 |
2018级预防医学2班 |
426 |
85.2 |
国家奖学金 |
2018050072 |
张智宇 |
2018级预防医学1班 |
393 |
78.6 |
乌兰夫奖学金 |
2019050082 |
于雯婕 |
2019级预防医学2班 |
373 |
74.6 |
乌兰夫奖学金 |
2018050178 |
刘雨柯 |
2018级预防医学3班 |
368 |
73.6 |
自治区奖学金 |
2020040125 |
杨金玉 |
2020级卫生检验与检疫班 |
346 |
69.2 |
自治区奖学金 |
2019040058 |
单菲菲 |
2019级卫生检验与检疫班 |
336 |
67.2 |
自治区奖学金 |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1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实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校学生工作处反映。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电话:0472-7167906,15149377857(孙伟);校学生工作处监督电话:0472-7167875、0472-7167740、13604722815(谢丽)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