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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安排的通知

2018-03-14 16:01 乔瑞 点击:[]

 

根据《包头医学院本科四年制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包头医学院本科五年制人才培养方案(2013版)》的要求,公共卫生学院安排2013级预防医学及2014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本科毕业生于1月10日-5月20日进行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分为两个部分:基地实习、专题实习。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地实习

安排在北京、天津实习的学生于1月14日正式进行基地实习,安排在深圳实习的学生于2月26日正式进行基地实习,不在实习基地答辩的学生于答辩前两周结束实习返校(答辩前两周用于二导指导论文的书写、修改),在实习基地答辩的学生于6月1日结束实习返校;在包头市各实习基地、二连浩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实习的学生于2月26日正式进行基地实习,4月1日结束基地实习(时间为六周)。

二、专题实习

预防医学专业专题实习时间为13周,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专题实习为14周,期间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查阅资料、课题设计和专题实验,撰写毕业论文和与专题实习相关的综述,并进行论文答辩。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共100 分,其中基地实习20 分,专题实习80 分。

初定于预防医学专业于5月21日-5月27日答辩,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于5月28日-6月3日进行答辩。

三、注意事项

1、答辩结束后离校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2、填写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3),填好后,于基地实习开始后1周之内由班长收齐后统一交教科办。

3、各实习组组长负责联系实习相关事宜,传达通知、汇总意见等工作,在实习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一律由组长汇总后进行汇报及传达。

4、实习过程中需对基地实习和专题实习中实习心得及感受进行“易企秀”或是“美篇”的制作报道,由小组组长负责安排成员进行制作。

   5、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

1.公共卫生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附件

2.包头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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