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采购和报销业务流程,实现事前审批与资金来源的关联控制,经前期部署测算,现启用采资平台与财务报销平台接口。
一、接口适用范围
采资平台通过“提交采购申请”发起的采购备案,发起申请后财务系统会同步冻结项目余额,“我的商城直购”不在接口适用范围内,按原有流程报销。
二、业务流程
采购备案(提交采购申请)—财务系统同步冻结项目余额——采购合同(一万元以上)——采购验收——智能报销系统“采购业务”节点发起报销——释放原冻结金额按报销金额预约冻结——完成报销。
三、报销注意事项
1.经办人(必须是提交采购申请本人)在智能报销平台发起报销时,必须选择“采购业务”节点,选择对应的备案信息发起报销单,如未使用“采购业务”节点会导致项目余额重复冻结,重复冻结后被占用的项目金额无法执行,需提供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说明由系统工程师做特殊处理。具体报销操作流程如下:
上传发票后选择“采购业务”前往报销:

选择结算单据:

报销单新增“结算信息”一栏,如下:

“补充说明”栏上传发票以外的其他附件:

2.6月3日后发起的采购备案(提交采购申请),需通过“采购业务”节点报销,6月3日前的按原有流程报销。
计划财务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