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实验室工作要求

2015年06月12日 11:14  点击:[]

一、加强实验室建设

1.实验室建设要有年度计划,目标客观明确,任务落实到位,有年度总结。

2.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教学平台。

二、保障实验教学顺利进行

1.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包括及时上报低值易耗计划、实验动物计划;组织实验室进行预实验;及时准确编排实验课表。

2.负责实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承担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实验室老师,其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务必由相关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字)。

3.严格执行听课制度,有记录(着重听取实验授课教师关于实验准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要有听课记录本,要求每学期听课至少5次)

三、加强实验室管理

1.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有记录(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

2.低值易耗品及低值耐用品账目清晰,账、物相符率达到95%以上。

3.仪器设备账目清晰,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有使用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

4.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调配及申报工作。

5.严格执行毒、麻、易燃易爆药品的管理、监督和领用手续(有危险化学品使用记录本、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6.严格执行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理方法,不能自行处理的,务必做好收集和储存工作。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15年4月22日

(供稿单位:未知)

上一条: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党总支支部联系班级制度实施细则 下一条: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研室/实验室科研工作要求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