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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研室/实验室科研工作要求

2015年05月18日 11:07  点击:[]

一、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充分挖掘现有教师队伍的潜力,充分发挥高级职称教师或博士研究生的带头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搭建良好的科研平台,增强团队协作意识,逐步形成团队合力。

二、积极组织申报科研项目

按照“力争国家级项目,确保省部级项目,决不放弃市级项目”的工作思路,鼓励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做好各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的教研室/实验室,每年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2. 平均每3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每年申报省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3. 平均每3名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教师,每年申报市级或校级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三、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努力提高教师的科研工作意识,鼓励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如SCI、EI等收录的论文,同时,鼓励教研室/实验室对高层次立项课题、高水平论文及科研获奖进行奖励,充分调动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

1. 平均每2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每年发表核心期刊(北大版)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非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

2. 平均每2名讲师或以下职称教师发表各级论文不少于1篇。

四、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要求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拓宽科学研究思路,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2015年4月22日

(供稿单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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